通化金马(0007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董事会构成及选举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1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董事任职条件及限制 - 贪污等犯罪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1] - 对破产负个人责任自清算完结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2] 董事职责及义务 -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合理注意[2] - 未经报告决议不得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2] - 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2] - 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2] 董事辞任及离职 - 董事辞任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7] - 辞任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履职[7] - 辞任或任期届满应办妥移交,忠实和保密义务不解除[8]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1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0] - 列入议程提案表决前审议,未通知提案不得表决[21]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1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1] - 董事会秘书任职有多项限制条件[15] - 聘任董事会秘书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送资料[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