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科技(0021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特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督导内部审计部开展多项检查工作[12][13]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14] 内部审计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2] - 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20]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