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3][4]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9] 关联交易批准权限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但未达股东会标准、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但未达股东会标准的关联交易[9] - 股东会批准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10]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关联财务资助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计算与披露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批规定[11]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年报和半年报分类汇总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3] 关联交易表决与批准 - 股东会、董事会在各自权限内对关联交易审议表决并遵守回避制度[14] - 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原则上应事前批准,未事前批准的应在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14] 关联交易定价与结算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国家和市场价格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定价[16] - 交易双方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价款并结算支付[17] 关联交易实施与变更 - 经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实施[19] - 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经理层组织实施[19]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变更主要内容或提前终止需原批准机构同意[19]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按本制度履行审批程序[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芯朋微(6885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