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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华兰股份华兰股份(SZ:301093)2025-05-30 12:17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六种情况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八项职责[7]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0] - 四种情况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0]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载明八项内容[11]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并公告[13] - 股东会会议通知应载明六项内容[13] 报告披露 - 每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公告季度报告[15] - 每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告半年度报告[15] - 每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公告经审计的年度报告[15] 信息披露原则与义务 - 信息披露应真实、及时、公平,符合相关要求[15]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并披露[17] - 董事会秘书应出席约见并促使董事会履行披露义务[17] 其他 -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18]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