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批准[5] - 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5]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应召开[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1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6] 股东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会议通知与时间安排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9]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6] 其他规定 - 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4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和损害其合法权益[41] - 股东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未判决前应执行决议[4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4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披露事宜[45] - 股东会决定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或谋私利,否则担责[45] - 国家法规修改等三种情形下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47] - 规则修改属应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或披露[47]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9] - 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4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此规则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制定[50]
华兰股份(3010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