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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6006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龙头股份龙头股份(SH:600630)2025-05-30 10: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3]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2] - 进行重大事项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制作进程备忘录[12]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讨论相关事项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10] - 不得无合理依据提供未公开信息,确需提供应控制范围并提醒保密[11] 重组事项档案报送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首次披露至披露报告书期间有重大调整等补充提交档案[13] - 首次披露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更新档案[14] 其他管理要求 - 下属部门涉及人员及时报告并控制知晓范围[14] - 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发现问题两工作日内报送结果[14][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5]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罚[15]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