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 业绩预告与更正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1] - 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可免披露业绩预告[21] - 公司股票因财务类退市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全年多项财务指标[21]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报告期特定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发生方向性变化,应披露更正公告[24]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临时报告[27]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公司应披露临时报告[28]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32] 会议相关披露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备案[38] - 股东会因故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至少两个工作日前发通知[38] - 股东会召开前十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38]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在发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39] - 股东会会议期间突发事件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公司需说明原因并公告[3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后由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42] - 董事等获悉重大事件应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44][45]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材料,需披露则通知起草文件,提交审定或审批后交上交所审核并公开披露[45]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搜集整理[4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给实际控制人等持股5%以上股东[47]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全体董事和高管,及时回复监管问询[47]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按时披露,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3]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调查核实市场传闻[48]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改正[49]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指派联络人报告信息,配合信息收集[50]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情况发生时需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53]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54]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表决制度[54]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保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57]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1] - 公司董事等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申请,经批准并及时归还,遗失需担责[61] -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置备于董事会办公室供公众查阅,需申请批准[6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导致违规会受处罚[63]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6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66]
龙头股份(6006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