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600630) -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伟光)
人事提名 - 提名王伟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条件 - 被提名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等[2] - 被提名人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等任职[2] - 被提名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3] - 被提名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等[4]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 3 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