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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 - 部分制度修订对照表
海大集团海大集团(SZ:002311)2025-05-29 12:01

股东提案与决议 - 修订后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及临时提案[3]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决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5] 会议相关修订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修订为十年[8] - 会议表决方式修订为举手、表决票或电子通信方式[7]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议方式有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用增加[14] - 关联法人和关联董事任职范围增加“或者其他组织”表述[11][13]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后使用募集资金[17]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须为安全性高产品[17] - 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不超6个月,投资项目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9] - 变更用途等达标准需股东会审议,发现占用应要求归还并披露[18][19] -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偿债或补流不超总额30%[21]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23] - 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3]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盈利等多项条件[23][24] - 原则上每3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3年年均净利润30%[24] - 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现金分红低需关注及披露原因措施[24][25] 担保相关 - 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应提前5日报告[27] - 1年内担保超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27] 其他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3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审查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并考核[28] - 经审批可为专门事项设专项奖惩激励董事和高管[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修订为为他人担保[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