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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00266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康达新材康达新材(SZ:002669)2025-05-29 11:17

信息披露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5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65] 信息披露规则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沟通应网上直播[3] - 向特定方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履行披露义务,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3] - 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应在指定媒体披露,其他媒体发布不得早于指定媒体[6][7] - 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8] - 符合条件的信息可豁免披露,如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9][11] 定期报告披露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1][2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3] - 需与深交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因故变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29] - 董事会应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无法形成决议需以公告说明原因和风险[30][31] - 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董事和高管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34]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34]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34]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等[23]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披露修正公告[24][25] 重大事件披露 - 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特定情形,应立即披露重大事件[43]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报送深交所披露,相关备查文件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46] 信息传递与审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52]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52]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52] - 董事会秘书评估认为需披露信息应组织起草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52] - 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公开披露[53] 相关人员义务与限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58] - 董事和高管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60] - 董事等在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79]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0]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行为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监督[85] - 信息披露违规依法处理,失职董事和高管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85]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87] 其他规定 - 应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业绩说明会,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披露通知[36][37]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5]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75]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