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神戎发(30053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半数[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通知 - 召开会议应于会前2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快捷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1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3] - 独立董事委员只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13]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3] - 表决可采取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有要求则用记名投票[15] 委员管理 - 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委员职务[13] 决议生效与通报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且出席委员签字后生效[17] - 委员或秘书应在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7] 责任与检查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录者可免责[17] - 主任委员或指定委员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违规汇报董事会处理[17]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需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应签名[17] - 会议档案由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至少10年[19] - 决议公开前,与会人员对内容负有保密义务[19] 细则施行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 细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法律和章程执行并修订[21]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