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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30053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陇神戎发陇神戎发(SZ:300534)2025-05-29 11: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1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2]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3]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提意见并监督问题整改[14] - 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监督落实,披露整改完成情况[15] - 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提出罢免建议[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7] - 召开会议原则上提前2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不受限[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7] - 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由内部审计部门保存至少十年[1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其他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5]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