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需召开[3]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时间间隔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会议变更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具体规定[1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超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2] - 特定情况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2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1] -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7] 议程调整 - 调整会议议程须经主持人提议,且经现场到会半数以上表决权数股东同意[17] 表决结果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等内容[26]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2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9]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1]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1]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1]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哈投股份(600864) - 哈投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