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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68844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联芸科技联芸科技(SH:688449)2025-05-28 13:47

对外投资分类 - 分为短期(不超1年)和长期(超1年)投资[4] 审批权限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提交董事会审议[9][10]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1]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经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情况,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投资流程 - 证券事务部调研论证拟投资项目,编制报告报送总经理,总经理组织评审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13] - 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超权限上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超董事会权限提交股东会[13]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4种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7]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4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8]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28] 人员派出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参与和监督运营决策[20]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应派出经营管理人员对运营、决策起重要作用[31] - 派出人员应按规定履职,每年签订责任书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1] 财务管理 - 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3] - 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3]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并提供会计资料[23]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信息享有知情权[25] - 子公司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重大事项如收购和出售资产等[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