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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6884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联芸科技联芸科技(SH:688449)2025-05-28 13: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5] 召开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17]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部分担保行为须经审议,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1] - 多种交易行为须经审议,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13] 股东权利与限制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 股东买入超规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 会议通知与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对其表决单独计票[41]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4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8]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