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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688449)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联芸科技联芸科技(SH:688449)2025-05-28 13:46

公司设立与股本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3] - 设立时以2022年1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81251928.80元,按1:0.7480比例折成股份[3] - 其余净资产121251928.8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注册资本36000万元[3]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600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6000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3]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5] - 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5] - 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事发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追责[7] - 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特定情况可自行起诉[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和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33] 公司治理制度 -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40] - 根据相关规定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共涉及20项[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修订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