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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30045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赢合科技赢合科技(SZ:300457)2025-05-28 11:46

股本与注册信息变更 - 2025年4月24日公司拟回购注销97,250股限制性股票[1] - 公司总股本由649,192,963股变更为649,095,713股,减少97,250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649,192,963元变更为649,095,713元[1] -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园路98号光明天安云谷产业园1栋A座703[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裁担任,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或变更[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股东大会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41]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50] -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公司合并、分立等及收购股份相关事项[16]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关注[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之间的关联交易需审批[1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0] -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6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3]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生效[27]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