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如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4]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6] 会议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 关联交易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5]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股东可书面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27] - 选举董事人数多于1人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每一股份在累积投票制下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7] 其他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8]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9]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0]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0]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2]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符合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原则[34] - 董事会应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并建立审查决策程序[34]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36] - 本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权属于股东会[38]
赢合科技(3004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