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603333)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担保条件 - 公司可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董事会核查被担保人资信[4] - 对外担保须对方提供对应反担保[5] 审批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7] - 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公司为并表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并表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8] - 参与对外担保部门和责任人需及时通报情况并提供文件资料[18]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须及时披露相关内容[18] - 已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在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18] 责任追究 - 违反对外担保制度规定,董事会将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20]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20] - 经办人员等违规提供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1] - 经办人员等怠于履职造成损失,视情节给予处罚或处分[21] - 擅自承担法律规定无须承担的责任,公司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1] 制度生效 - 对外担保制度由股东会批准,自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