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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603333)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尚纬股份尚纬股份(SH:603333)2025-05-28 1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21,527,586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21,527,586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用途,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2]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30] -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单笔对外捐赠超100万元或连续12个月累计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7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79]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超十万且低于百万的对外捐赠等交易事项[80]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4] - 满足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05]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18][119][119]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分立、减资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8][11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