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5%)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批准[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批准[9] -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长审批[9]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1]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协议履行情况,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提交审议[13]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公司可预计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未确定价格需披露相关差异原因[14]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等9种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14][15] - 公司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内容,达标准需进行临时和定期信息披露[17]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提交关联交易公告等文件[17] 关联人名单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审计委员会确认并报告[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自通过之日起生效[22]
尚纬股份(603333)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