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30066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7]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75%自动锁定[16]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减持及变动规定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其他规定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买卖参照执行[8] - 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4] - 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25%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