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鹏鹞环保(3006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鹏鹞环保鹏鹞环保(SZ:300664)2025-05-28 09: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交易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会提出提案[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6] 投票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4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0]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2]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或修改,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5] - 本规则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