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相关 - 广信材料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 - 本次发行需深交所审核同意和中国证监会注册[16] - 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主体资格,符合发行条件[17][18] 公司架构 - 发行人共有一级控股子公司9家、一级参股公司1家、二级控股子公司4家[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有明,本次发行实控人不变[23] 子公司变动 - 湖南广裕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8日注销[12] - 苏州扬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注销[12] - 江西扬臻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3日注销[12] 关联交易 -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占当期总采购额比例分别为0.27%(2022年)、1.62%(2023年)、0.07%(2024年)、0.16%(2025年1 - 3月)[39] -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46%(2022年)、0.64%(2023年)、2.18%(2024年)、0.86%(2025年1 - 3月)[42] - 2025年1 - 3月、2024年、2023年、2022年公司向番禺广信承租房屋建筑物的租赁金额分别为29.85万元、114.24万元、114.24万元、114.24万元[46] 财务数据 - 2025年1 - 3月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91.37万元,2024年度为476.72万元,2023年度为507.44万元,2022年度为437.41万元[48] - 2025年1 - 3月应收关联方款项合计355.53万元,2024年度为313.80万元,2023年末为213.22万元,2022年末为66.79万元[51] - 2025年3月31日应付关联方款项合计14.08万元,2024年12月31日为9.58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871.42万元,2022年12月31日为4.95万元[5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383415.32元,其他应付款为20692601.80元[62] 资产情况 - 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8项土地使用权、29项房屋所有权、13项商标权、93项专利权及生产经营设备所有权[57][58][5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前次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73] 合规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未违法违规,无相关诉讼或仲裁[6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重大侵权之债,与关联方无重大债权债务关系[61][62] - 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安丰磊外,公司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76]
广信材料(300537)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