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济神州(688235) -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组织条例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执行机构包括董事会、董事会主席、首席独立董事等[1] - 执行管理层包括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等多个职位[10][11][1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6] - 会议通知需提前48小时邮件或24小时电子方式发送[6] - 会议由董事会主席主持,缺席时由首席独立董事或首席执行官主持[6] - 法定人数为过半数董事亲自或通过通讯设备参加[7] - 决议以多数票通过,票数相同时董事会主席投决定票[7] - 传阅决议需三个自然日内无董事要求会议审议,相对多数董事赞成方可通过[7] - 会议可通过通讯设备召开,决议与现场会议效力相同[7] - 所有决议需记录在册,由秘书或指定人员保存,经董事会批准[7] 董事会权力 - 有权决定向董事支付费用或薪酬,形式包括公司股份或期权等[8] - 有权委任受托人或代理人,并可撤销或变更委任[11] - 可增加或减少管理层权力和职责,可委托职责[13] - 经过半数董事通过决议,可指定一个或多个委员会[16] - 可决定董事、执行管理层等人士签字权[16] 委员会情况 - 常设委员会包括审计、薪酬、提名及企业管治等委员会[16] - 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过半数成员,过半数出席成员行为构成委员会行为[16] 其他 - 公司财政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6] - 本条例自2025年5月27日生效,经特定方式可变更、修订或废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