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默科技(30008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海默科技海默科技(SZ:300084)2025-05-27 12:32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提交董事会前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3] - 审计委员会可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出选聘议案[6]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方式,发布含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的选聘文件[10]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8] 费用与质量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17]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履职监督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10]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对会计师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全面评价,否定则改聘[14]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5] 改聘与辞聘 - 公司可因六种情况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1]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需调查评价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24]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通知相关方参会,前任可在股东会陈述意见[25] - 改聘公告需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26]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聘,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27]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30]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五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