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默科技(3000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海默科技海默科技(SZ:300084)2025-05-27 12: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可作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不适宜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9]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0]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6] 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事项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委员会建议职责 -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等事项由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4]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36] - 适时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7]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在年报披露[37] 其他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因会议材料问题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3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34]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4]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5]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应听取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