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持有人会议组成与权限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组成,决议对全体有同等约束力[3] - 持有人有权参与表决、转股等,需遵守发行条款等义务[6] - 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等情况作决议[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十二种情形下,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应召集会议[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8] - 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应在30日内召开,提前15日发通知[11] - 因不可抗力变更时间,召集人应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12] 议案相关 - 拟审议议案应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公告[13] -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18] - 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会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18] 会议召开与表决 - 需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21][23] - 若受托管理人或董事会未履职,出席者过半数选会议主席[25] - 会议开始一小时未选出主席,由表决权最多的持有人担任[25] - 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持有人同意[2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请承销机构或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受托管理人[2]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前24小时送交召集人[19] - 会议主席负责制作出席人员签名册[26] - 公司应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管列席会议[2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8] - 会议主席或出席者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要求重新点票[29] - 召集人应在会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30]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保管10年[31]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可转债发行日生效[34] - 相关争议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33] - 公告事项在深交所及公司指定媒体进行[33] - 决议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批准后方生效[29] - 提议方不同,变更权利义务关系的决议生效条件不同[29][30]
金杨股份(301210) -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