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00042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6]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解除董事职务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董事离职手续 - 董事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董事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