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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0004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公用南京公用(SZ:000421)2025-05-27 09: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可通讯表决[15] 绩效评价 - 董事和高管需述职和自我评价[11] - 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11] - 根据结果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2]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23年12月修订细则废止[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