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南京公用(0004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南京公用南京公用(SZ:000421)2025-05-27 09:01

交易信息报告 - 证券投资类交易涉资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第3 - 4项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10] - 其余交易金额达净资产5%以上需报告[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11] 其他事项报告 - 重大诉讼、仲裁涉资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标准适用报告规定[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6] 报告制度与管理 - 事务归口管理部门分析判断并报告重大信息,必要时公开披露[19]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9]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1] - 证券事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及沟通联络[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21] 人员职责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回答咨询、管理监督信息披露等[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公司追究责任并可要求赔偿[22] 制度制订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旧制度废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