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股份交易限制 - 大股东等买卖前提前2或15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报和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季报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大股东等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2] - 大股东因违法犯罪被调查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4] - 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15] - 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15] - 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首发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15] 减持规定 - 大股东等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集中竞价交易90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8] - 大宗交易90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8][19]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9] - 董事等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21] - 大股东持股低于5%之日起90日内减持仍遵守规定[23] - 大股东等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24] 其他规定 - 大股东股权质押事实发生2日内通知公司并公告[28] - 买卖计划告知函买入前2个交易日、卖出前15个交易日送达董事会办公室[36] - 持有变动备案表持有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送达董事会办公室[41] - 股东减持优先扣减未受限股份,各账户减持数量按比例分配[27] - 股东通过询价转让等减持首发前股份应遵守上交所规定[27] - 股东等主体对股份相关承诺应严格履行[27] - 增持主体拟提前披露增持计划应参照上交所规定[27] - 股东股份变动达规定情形应通知公司并履行报告披露义务[27] - 股东等违反制度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将给予处分处罚[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32]
隆基绿能(601012)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