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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心健康(0021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悦心健康悦心健康(SZ:002162)2025-05-26 11:0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8] - 所持公司股份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7]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本公司股份[25]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16]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股票买卖计划规则 - 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应于首次交易日前16个交易日向公司证券部报备[28] - 计划买卖股票起讫时间不超过6个月[28] - 计划期内实际交易数量和计划交易数量误差不可超过10%[28] 交易后报备 - 董事和高管及其亲属买卖公司股票应于交易后1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证券部报备[29]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以最后一笔交易时点起算[21] - 公司应在知悉董事及高管及其特殊关系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后及时通知证券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2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