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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心健康(0021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悦心健康悦心健康(SZ:002162)2025-05-26 11: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7]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出席人数不足规定人数,全体委员就议案提交董事会程序问题决议,由董事会审议议案[21] 审计工作相关 - 公司内部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8]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核查验证,发表专业意见[9]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3]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董事会[17]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23]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