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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心健康(00216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悦心健康悦心健康(SZ:002162)2025-05-26 11:0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0]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16]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项目净额1%,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7]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原则上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7]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7]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非保本型[18]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20]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25] - 临时补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活动[19]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30]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9]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3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29] 超募资金使用 - 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使用[24]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明确使用计划[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3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6月15日施行[35] - “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6]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国家法律等执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