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688331) - 荣昌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5] 职责与工作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情况[10] - 每两年对董事会表现进行正式评核[10] - 非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时提重新委任建议[11] - 确保董事获委任时收到正式委任函[11] - 制订公司企业管治政策等并检查实施情况[13] - 检查监督公司遵守法律及规定情况[13] - 制订、检查并监督员工及董事操守准则等[13] - 检查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信息披露情况[13]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可豁免[18] - 主席或过半数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14]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位成员,一位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19] - 会议表决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不得弃权[20] 其他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候选人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2]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董事可查阅[22]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22] - 主席须出席年度股东会,不能出席则安排另一委员[24][25]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由提名委员会提意见稿[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