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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688331) - 荣昌生物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6 10: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附带投票权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2]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一年内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6] 投票制度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8]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7] 中小投资者保护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7]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有权表决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41][42]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43] 方案实施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45][4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