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摩高科(00298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5月)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3]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提前1日书面或电话通知全体与会人员[17]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时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主持会议[19]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含高级管理人员等[17] - 总经理有权不定期召集临时会议,特定情形下应召开[17] 报告要求 -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要求随时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2] - 总经理报告可采取口头和书面方式,董事会要求书面时应以书面报告[23] 人员责任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5] - 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公司财产权,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处理好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关系[13] - 总经理违规或失职董事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需赔偿,情节严重应罢免[24] - 总经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董事会应罢免并追究法律责任[26]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或失职总经理责成改正,造成损失需赔偿,情节严重提请董事会罢免[25]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总经理提请董事会罢免并追究法律责任[25]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7] - 细则与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2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2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