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部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部检查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3]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审计部计划与报告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审计部职责权限 -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收支等[7] - 内部审计部门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参加相关会议等[9] 审计业务范围 - 内部审计应涵盖与财务报告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2] - 审计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3] - 审计部应审查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14][15] - 审计部审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注存放、使用计划等内容[17]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17] 审计流程 - 审计实施前5个工作日,审计部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24]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和决定有异议,应在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25]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保存期为10年[26]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8]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0] 内控缺陷整改 - 审计部督促内控缺陷整改并后续审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32] - 制度与日后颁布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2]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4]
北摩高科(00298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