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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凤凰上海凤凰(SH:600679)2025-05-22 13: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9]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等情况,公司60日内补选[9][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并单独计票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3][4] - 审计委员会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且成员不兼任高管[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17]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部分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6]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3] - 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25]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5]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公司必要时建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独立董事履职风险[25]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