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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凤凰上海凤凰(SH:600679)2025-05-22 13: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及以上委员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16]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前三日通知[16] - 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事项审议规则 - 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审议议案获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视为通过[19] 日常工作与履职管理 - 日常工作由董事会与证券事务部、合规风控部承担[6] - 委员不符合条件应辞职或由董事会撤换,董事会定期评估履职情况[5] 信息披露要求 - 应披露人员构成、专业背景、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2] - 披露年报时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2]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应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2] - 意见未被采纳应披露并说明理由[22] - 按规定披露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2] 其他规则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9]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9]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2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