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人及以上委员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文件与规则 - 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1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和修改[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