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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003010)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若羽臣若羽臣(SZ:003010)2025-05-22 12: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5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4:3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4] - 现场和网络出席股东及代表121人,代表股份74,358,675股,占比46.8715%[6] - 现场出席8人,代表股份70,931,667股,占比44.7113%[6] - 网络投票股东113人,代表股份3,427,008股,占比2.1602%[6] - 参加中小股东及代表116人,代表股份3,445,808股,占比2.1720%[6] - 现场投票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8,800股,占比0.0118%[6] 股份信息 - 截至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64,030,506股,回购股份5,386,900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8,643,606股[7]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六项议案总表决:同意74,344,955股,占比99.9815%;反对11,700股,占比0.0157%;弃权2,020股,占比0.0027%[8][11][13][16][18][20]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六项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432,088股,占比99.6018%;反对11,700股,占比0.3395%;弃权2,020股,占比0.0586%[10][12][14][17][19][22]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4,344,255股,占比99.9806%;反对11,700股,占比0.0157%;弃权2,720股,占比0.0037%[23] - 《关于2025年度王玉先生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6,208,008股,占比99.7301%;反对12,180股,占比0.1957%;弃权4,620股,占比0.0742%[25] - 《关于2025年度王文慧女士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6,208,008股,占比99.7301%;反对12,180股,占比0.1957%;弃权4,620股,占比0.0742%[28] - 《关于2025年度徐晴女士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1,646,875股,占比99.9766%;反对12,180股,占比0.0170%;弃权4,620股,占比0.0064%[30] - 《关于2025年度罗志青女士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4,257,875股,占比99.9774%;反对12,180股,占比0.0164%;弃权4,620股,占比0.0062%[33] - 《关于2025年度朱为缮先生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4,341,875股,占比99.9774%;反对12,180股,占比0.0164%;弃权4,620股,占比0.0062%[35] - 《关于2025年度黄添顺先生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4,341,875股,占比99.9774%;反对12,180股,占比0.0164%;弃权4,620股,占比0.0062%[37] - 《关于2025年度张春艳女士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4,341,875股,占比99.9774%;反对12,180股,占比0.0164%;弃权4,620股,占比0.0062%[40] - 《关于2025年度庞小龙先生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4,341,315股,占比99.9767%;反对12,180股,占比0.0164%;弃权5,180股,占比0.0070%[42] - 《关于2025年度郭均芬女士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4,340,615股,占比99.9757%;反对12,180股,占比0.0164%;弃权5,880股,占比0.0079%[45] - 《关于2025年度布雪婷女士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4,341,875股,占99.9774%;反对12,180股,占0.0164%;弃权4,620股,占0.0062%[47] - 《关于2025年度布雪婷女士薪酬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429,008股,占99.5125%;反对12,180股,占0.3535%;弃权4,620股,占0.1341%[4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4,343,055股,占99.9790%;反对11,700股,占0.0157%;弃权3,920股,占0.0053%[49][5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430,188股,占99.5467%;反对11,700股,占0.3395%;弃权3,920股,占0.1138%[51]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4,343,155股,占99.9791%;反对11,600股,占0.0156%;弃权3,920股,占0.0053%[52]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430,288股,占99.5496%;反对11,600股,占0.3366%;弃权3,920股,占0.1138%[53] 其他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54] - 备查文件有《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55] - 备查文件有《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