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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 - 汇中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汇中股份汇中股份(SZ:300371)2025-05-22 11: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六种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2] - 临时股东会提前通知时间少于规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豁免,决议有效[12]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费用与决议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通过[22] 特别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2] - 恶意收购情形下,收购者及一致行动人提交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决议通过[23]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回购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决议相关权益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25] 会议报告与实施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20]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3] 表决相关规定 - 关联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 投票权征集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8] 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29]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9] 记录与执行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实施[35] - 决议事项的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35]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