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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 -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扬电科技扬电科技(SZ:301012)2025-05-21 11: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首次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6,960,162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6,960,162股,均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程俊明持股2730.00万股,比例45.50%[13] - 赵恒龙持股1170.00万股,比例19.50%[13] - 朱祥持股600.00万股,比例10.00%[13] - 周峰持股480.00万股,比例8.00%[13] - 朱敏持股360.00万股,比例6.00%[13] - 泰州扬源持股300.00万股,比例5.00%[14] 股份回购与转让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可回购股份[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总人数的1/3[79]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现金分红1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110]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10%[111]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1][122][12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