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00254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近三十六个月受特定处罚或批评人士不得担任[4]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 解聘需充分理由,及时报告并公告[10] 其他规定 - 聘任秘书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9] - 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履行义务[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3]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近三十六个月受特定处罚或批评人士不得担任[4]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 解聘需充分理由,及时报告并公告[10] 其他规定 - 聘任秘书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9] - 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履行义务[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