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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禾盛新材禾盛新材(SZ:002290)2025-05-20 0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7]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上市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5]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1]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4]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有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