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董事离职生效条件 - 董事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特定情形下需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4] 补选要求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任与赔偿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6] 离职义务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应办妥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8] - 离职董事不得干扰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9] 股份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特定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 离职董事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