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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禾盛新材禾盛新材(SZ:002290)2025-05-20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2007年6月11日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100万股[12] - 注册资本248,112,330元,股份总数248,112,330股,均为普通股[15][22]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2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等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连带[41] 控股股东管理 - 对控股股东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侵占资产立即申请司法冻结[4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控股股东侵占资产当天,应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4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8]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4][12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0] - 以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143]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60天通知[151][152]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9] - 章程附件含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