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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30014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睿智医药睿智医药(SZ:300149)2025-05-19 11:3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设1名,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5] - 应由董事等担任,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资格证书[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相关处罚或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人员证券业务知识培训[8] - 审查认可公司人员拟发表的未披露信息[11] 公司相关安排 - 设立证券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助理,落实预算[13] -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相关人员履行报告义务[13] 薪酬与责任 - 享有对等薪酬福利,纳入中长期激励计划[14] - 履职违法需担责,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6] 聘任与解聘 - 聘任后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签订保密协议[18]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8] - 解聘需理由充分,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8] 空缺处理 - 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9] 工作细则 - 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